close

  盤點傳媒業的2013,有一個詞是不能G2000被忽略的——“輿情”。
  這一年網站優化,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的社交媒體沒有了興起之初的青澀,而是更加廣泛地參與到社會事件和各種社會活動之中,並且成功地由“搶飯碗”華麗轉身為危機時刻的“擴音器”。
  2013年,微博直播庭審成為中巴里島國法制建設進程中的一大亮點,政法微博也因此成為本年度新媒體平臺上的新星;企業更加關註突發危機事件中的輿論反應,也因對輿論應對不力而深深反思。
  直播庭審成政法微博固態硬碟年度特色
  代表事件:薄熙來案微室內裝潢博直播
  【回放】 8月22日8:30,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五審判庭公開審理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此次案件全程借助新浪微博、人民微博進行圖文直播。新浪微博“@濟南中院”於8月22日8:44發佈首條庭審直播微博,截至8月26日為期5天的庭審共發微博157條。
  揭開庭審神秘面紗。“@濟南中院”對於薄熙來案的微博直播,從庭審現場的程序和步驟,到庭審現場的“問答辯論”“事實認定”實錄以及相關證據證詞,再到伴隨庭審進度的相關法律規定詳解,在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新華網評價薄熙來案微博直播是“摒棄司法神秘主義,縱深推進司法公開”的改革清風。
  給公眾帶來信心。此前國內外輿論場對於薄熙來案有著種種猜測和傳言,但微博直播將庭審的各種細節直接端到公眾眼前,形成對依法公正審理薄熙來案可信的特殊強制力。對此,《環球時報》認為此次庭審微博直播直接增加了公眾對中國法制建設的信任度,“對輿論中關於國家司法現實的負面認識具有重要修正力”。
  【延伸】 據12月12日發佈的《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報告》顯示,2013年政法微博的發展進入平穩期,呈現地區註冊量均衡化、註冊官員職業類別多樣化的特點。截至10月31日,新浪微博平臺認證的政法微博總數已達24270個,其中包含17279個政法機構微博和6991個政法官員微博。
  薄熙來案微博直播一舉引發國內外輿論轟動,數億人得以“圍觀”庭審實況,政務微博首次成為大案、要案審理中唯一的消息來源。薄熙來案微博直播後,其他地方法院紛紛就一些案件在庭審時進行微博同步直播,比如此後的“北京大興摔童案”“餓死女童案”這樣備受輿論關註的熱點事件,法院微博直播庭審也成為2013年政法微博的一大年度特色。據統計,我國有近20個省出現微博直播庭審的案例。武漢大學教授沈陽在微博上提到,微博直播致信息主導權轉移到政務微博,政府機構面對重大熱點事件直接發聲,必然能夠減少信息變異誤差,提升信息傳播精準度,壓縮不實信息傳播空間。
  微信微博走向災難報道前臺
  代表事件:四川省蘆山“4·20”地震
  【回放】 4月20日8:02,四川雅安蘆山發生7.0級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成都、重慶、西安等地震感強烈。與5年前的“5·12”汶川地震不同,這一次,微博、微信等社交平臺使公眾更快速、更廣泛地瞭解災情,聯繫災區親友。
  快速反應報道,成矩陣。地震發生後,媒體微博迅速形成報道矩陣。上午8:08,“@新華網”在地震發生6分鐘後便以快訊的形式發佈消息;各媒體微博也通過“微直播”“微評”等多種形式及時發佈災區動態;地震發生19分鐘後的8:21,政務微信“@微成都”發出震情速遞;四川省雅安市委宣傳部緊急開通官方認證微信“四川雅安”(現改名為“蘆山地震救助”),並於當天13:37發佈了首條微信。截至4月21日下午14:00,近15萬人關註該微信賬號,實時發送消息量達20萬條。據統計,地震發生後24小時,有超過300個政務微信先後就四川省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發佈微信。
  成為救災利器,避擁塞。地震發生後,微博、微信在救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災難前期播報災情信息的主渠道。在電話與短信無法進行正常通信的情況下,微信成為災區群眾轉達個人境況以及傳達災情的最有效工具。有專家還建議外界與災區聯絡少打電話,多用短信以及微信、微博等移動互聯網社交工具,以避免語音通道擁塞。《21世紀經濟報道》稱微信從被運營商指為“搶飯碗”的對象,搖身變為在地震時災區對外傳遞信息最靠譜的通訊工具。
  【延伸】 截至11月底,我國微博賬號總量已經突破13億,僅在新浪、騰訊兩個平臺,媒體機構微博賬號就已經達到3.7萬個。從今年的發展來看,以四川省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為代表,媒體微博和政務微信通過內容資源的優勢、報道方式的創新迅速走向前臺,成為傳播正能量的主力軍,對整個網絡輿論生態的改善產生了積極影響。
  “大V”退場微博活躍度下降
  代表事件:餘姚水災
  【回放】 10月7日,第23號強颱風“菲特”給浙江帶來沉重一擊,讓浙江多地飽受洪澇之苦。浙江受災最嚴重的地方——寧波餘姚市,遭受了百年一遇的強降雨,70%以上城區受淹,主城區城市交通癱瘓。
  災情播報遲緩,受詬病。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監測發現,餘姚水災發生後,媒體微博報道出現了一種後知後覺的情況。截至10月11日,餘姚大水的信息量僅為20萬條,遠低於四川省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發生一個月內達到的428萬條信息。政府的救災行動在此次水災初期的確備受詬病,網友“@林濾山”直言開始時見不到官方的信息是下策。
  消解災情嚴重,生謠言。在餘姚大水的救援中,一些謠言迅速“躥紅”,網友對此的關註熱度甚至高過災情本身,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災情的嚴重性。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抽取了蘆山地震中表現活躍的50位意見領袖的微博,在此次餘姚水災中轉發表示關註的有27位,發表評論的僅16位。人民網輿情監測室主任分析師龐胡瑞認為,網絡“大V”的集體失聲,變相使此次餘姚水災輿論關註力度整體下降,從網絡輿論生態角度來看,中央集中打擊網絡謠言此時已經施行一個多月,對當下輿論場產生了重大影響。也正是在這一整體轉向的輿論場中,餘姚受災信息顯得“落寞而黯淡”,微博信息自凈能力的減弱,使得此次水災救援正能量無法弘揚,假信息闢謠緩慢。
  【延伸】 “大V”退場只是餘姚水災剛開始不那麼受關註的一個原因,官方發聲遲緩才是真正值得反思的。針對發聲遲緩造成的謠言紛飛,人民網輿情監測室主任分析師朱明剛認為,在新媒體時代,各級政府部門應當成為永遠在線的“大V”,及時發佈權威信息並針對求助等信息作出回應,這樣必定會消除許多對政府反應慢的批評之聲。
  餘姚事件讓網友加劇了“大V少了,官博多了”的感受,有關微博活躍度下降的話題也時不時被拿出來討論。但在學者石昕看來,回看2013年的互聯網輿論場,這隻是作為互聯網輿論表徵的微博回歸本來狀態而已。石昕認為,微博回歸平靜主要是因為:被迫到網上尋求關註度和解決的人,因為有了網上上訪渠道,完成了對口接待;官方積極主動發聲,網絡輿論可指責的自然就少了;互聯網輿論出現功能分化,微博依然是具有自媒體傳播屬性的公共傳播平臺,私密及社交類事務則歸屬來往、微信、易信等,逐漸井然有序。
  企業輿情應對能力有待提高
  代表事件:青島輸油管道爆炸
  【回放】 11月22日凌晨3:00,位於青島黃島區的中石化輸油管線破裂。處置過程中,當日上午10:30,黃島區沿海河路和齋堂島路交匯處發生爆燃,同時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發生爆燃。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難,醫院共收治傷員136人。
  輿情滿意度低,引質疑。在中青輿情監測室發佈的第五期《中青月度輿情指數》中,青島輸油管道爆炸事故的輿情滿意度居於榜單末尾。有媒體和網民質疑企業和地方政府只忙於處置漏油,未看到疏散民眾的預警,造成許多民眾對於突如其來的災難毫無防備。而到底是哪根管道發生爆炸,也在一段時間內引起網民質疑。
  認真關註細節,得中評。在中石化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石化實說”發佈的關於此次事件的微博當中,有一條微博的中性評論贏得較高評價:“這或許是唯一一張照片。記錄了中石化21名員工在燃爆事故發生3小時前的現場施工情景。截至25日10時,其中13人遇難,4人失蹤,3人重傷,只1人因站位較遠幸免於難。沉痛哀悼親愛的同事們,也向事故中的其他遇難者致哀。”據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分析師張力分析,如果希望獲得輿論的理解和同情,利用一些細節未嘗不可,這也是上述微博能夠很大程度地贏取網民的同情與理解的原因。
  【延伸】 中石化在此次危機反應中的輿情滿意度偏低並不是個案。在企業危機應對事件中,很多企業不能在第一時間出面回應。為規避輿論風險,有的企業選擇沉默、迴避等冷處理的應對方式,因此錯失了在第一時間掌握輿論話語權的良機,留下輿情隱患。張力認為,在微博的應對細節上,相比具有官腔色彩的表態,企業在事故發生後展開的一系列輓救行動更容易獲得網民的認同。企業發生重大事故後,其聲譽本就會遭到輿論的質疑,如果此時單方面發佈闢謠消息,則容易造成誤解。
  輿論介入司法引紛爭
  代表事件:張家川縣刑拘中學生
  【回放】 9月17日,甘肅省張家川16歲初三學生楊某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此前,楊某發微博質疑該縣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9月22日,在巨大的輿論聲浪下,甘肅警方決定對楊某涉嫌尋釁滋事案撤銷刑事案件,改為行政拘留7日。
  監督促進公平處理。很多網民認為,司法不公、不廉現象如今依然存在,輿論的介入能為案件的公正處理提供較好的外界助力。網友“@時代凱撒”認為刑拘少年被釋放是廣大網民揭醜的勝利。
  輿論不能代替司法。質疑者認為,輿論就是輿論,不能代替司法。此外,網絡輿論容易“先入為主”,為人所操縱,也成為其質疑的重點。網友“@掏糞工_海巴子”認為踐踏法律並不只是看是否隨便抓人,更要看是否隨意放人。
  【延伸】 《南方周末》8月刊發的一組調查報道《唐慧贏了,法治贏了沒?》將唐慧案再次推到“輿論如何干預司法”的話題之上。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盧永春認為,網絡輿論場有兩個很有意思的邏輯:一是如果法院審判真的會屈從輿論,那隻能說明法院沒有真正的獨立審判,因此那就更需要輿論的監督,“公正的司法不怕輿論監督,不公正的司法才需要輿論監督”;二是輿論干預司法的成功案例越多,越會堅定公眾對司法的不信任,也愈發鼓勵公眾按照自己的判斷,對各種案件作出自己的“裁決”。對於網絡輿論圍裹的中國司法,協調民意與法理的衝突顯然有更多工作要做。
  輿論同情不應代替理性

  代表事件:夏俊峰案

  【回放】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馬路上擺攤被沈陽市城管執法人員查處,夏俊峰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後,用切腸刀刺死城管隊員兩人後又重傷一人。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因刺死兩名城管被執行死刑。“夏俊峰被核准死刑”話題,在網絡輿論中有了超過150萬條的評論和轉發。
  悲憫之聲不絕於耳。9月24日8:02,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鳴在微博上發出了“刀下留人,夏俊峰!”的呼喊,網友紛紛響應,截至9月25日14:00,該微博獲得5000餘次轉發,閱讀數超過68萬次,網友的悲憫之聲不絕於耳。在新浪微博上,此話題相關微博累計超過65萬條,騰訊微博上相關微博也超過58萬條。
  暴力不該贏得掌聲。雖然該事件充滿悲情色彩,但亦觸犯了法律的紅線。獨立於網上的一片悲憫之聲,一些媒體和網友力挺此次判決的公正。“@人民網”表示:“故意殺人者理應面對刑罰,暴力不值得提倡,更不應給予掌聲。崇尚暴力解決問題,只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塑造暴力‘英雄’更是有違社會基本價值觀。別讓同情代替理性思考,別被情緒左右客觀分析。”
  【延伸】 2013年爆發了多起傷害醫生的事件。比如,10月25日,浙江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3名醫生被前患者襲擊,造成1死2傷,使醫患衝突再度成為公眾關註的焦點,醫護人員群體自我保護的吶喊更為強烈,但網絡對醫護群體依然是罵聲居上,同情的人更多是站在襲擊者一方,指責醫生“自作自受”的言論四處傳播。死亡,對任何人及其家庭而言都是悲劇,我們不能忽視犯罪行為給他人家庭帶來的巨大傷害。夏俊峰和那些醫生的結局無法輓回,過錯應可避免。不要給予暴力掌聲,當遇到煩心事時,當事人需要理性,輿論也需要理性,三思而後行。
(編輯:SN00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bb00bbwvv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